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0年11月12日—12月1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10日
| 索引号 | FGWJ-2020-10001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0年11月12日—12月1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