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报告:企业发现,涉及产品标签标注产品有效期超过12个月与注册证规定产品有效期12个月不一致,不符合中国法规要求。公司决定召回相关产品,本次召回级别III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 索引号 | JGXX-2016-10306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凯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对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检测试剂盒主动召回 | ||
| 发布日期 | 2016-09-30 | ||
凯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报告:企业发现,涉及产品标签标注产品有效期超过12个月与注册证规定产品有效期12个月不一致,不符合中国法规要求。公司决定召回相关产品,本次召回级别III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