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天津市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好集中整治行动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清药品生产流通环节面临的安全监管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要结合天津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工作实际,狠抓工作落实。
三要突出整治重点,确保取得实效。要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把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很好地融入到全年工作中。
四要完成好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要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实施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
六要注重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要及时收集、总结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
江苏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系统集中整治行动,局长胡晓抒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晓抒强调,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是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向社会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局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三是突出整治行动重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四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办一批案件。五是坚持搞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活动声势。
会议还就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局会议精神。要把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二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切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要全面摸清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并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要突出工作重点,对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整治内容、重点药品品种实施重点监管。三要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并重。要始终保持药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严”字当头,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要健全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江西省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关晏民部署全省集中整治工作。
关晏民强调,一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尽快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加强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组织检查组,严查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玩忽职守行为,瞄准“黑名单”,打击“潜规则”,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出,依法严厉查处。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三要坚持依法从严,确保整治效果。要从严检查,发现线索,一查到底。案件查处要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争取多部门支持和配合。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四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重视举报线索,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意志和决心。
山东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集中整治行动任务。局党组书记陈绍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绍民要求,各级各单位都要成立一把手牵头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联合打假优势。要突出三个重点,严格执行六个“一律”,把握好四个阶段的时间节奏和工作部署,集中整治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整治成效,曝光一批大案要案。畅通举报渠道,凝聚各方面力量参与集中整治,不断扩大整治成效。
湖北省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湖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议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严格整顿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根据任务需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湖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行动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局统一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方案,部署展开了整治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整治。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专项活动在工作重点上,主要是针对药品生产、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等环节,重点整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瞄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单位,抓住城乡结合部、农村等薄弱地区,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省局在部署中进一步明确了重点环节、重点类型、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在行动中,坚持“零容忍”,瞄准“黑名单”,打击“潜规则”。在方法步骤上,根据国家局统一安排,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部署展开之日起,6月底结束,为期4个月,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总结评估等4个阶段逐步推进。
三是完善机制,确保成效。全系统要注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并结合湖北省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及“三抓一促”活动,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对各类违法违规现象敢抓敢管,大力整治,推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以集中整治实效取信于民。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决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抓好整治,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再创新业绩。
四川省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尽快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和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制订集中整治的具体举措,要针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整治措施。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查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全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根本好转。
为此,四川省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伟德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生产整治组、流通整治组、认证核查组、案件查处组、督查工作组、综合组等6个工作组,分别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同时,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立即制定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快速启动集中整治工作。
云南省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期间,局长孙学明再次对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向各州(市)、县(市、区)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进行了安排部署。
孙学明强调,当前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制售假劣药品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的安排部署,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危险倾向,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为扎实推进2012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孙学明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要结合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药使用、委托生产加工、出租厂房设备生产等情况;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渠道、证照票据管理等情况。对经查证属实的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已停产企业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经查证属实的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在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查处。二要及时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精力到位、保障到位。三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定重点整治内容和重点检查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四要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