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集中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要广泛发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强化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会议明确,要对生产和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各级药监部门要以现场检查为主要手段,以查处违法案件、追究违法者责任为整治关键,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采取“3+0”(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措施,绝不姑息迁就。尤其是那些主观故意制售假药或者为制售假药提供便利的,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查处,坚决将其清除出医药市场,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以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