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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北省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六项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5-29

河北省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六项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29

  为巩固和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近日,河北省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六项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整治。

  一是全面实施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系统数据上传工作。督促企业做好药品扫码和购销数据上传,并把此项工作列入药品GSP认证跟踪检查重点项目。

  二是加强药品销售人员管理。严防“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对未取得该局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的销售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企业违规聘用将按非法经营从重从罚,并列入监管黑名单。

  三是进一步强化特殊药品管理。做好辖区内特殊药品全程监管,重点检查特殊药品购销存情况,严格执行“三绝”原则,做到购进来源不清绝不放过;销售去向不明绝不放过,存储账物不符和安全设施不达标绝不放过。

  四是严格药品销售票据管理。药品批发企业开具的销售票据流向必须与实际相符,经查与实际不符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五是加强冷藏药品监管。要求企业必须做好冷链运输记录,冷藏药品必须存放于相应区域,冷藏设备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是质管员工作时间必须保证在职在岗。经查三次不在岗的,认定为质管员不能在岗,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