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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西省局联合省公安厅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规定
发布日期 2018-04-09

山西省局联合省公安厅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09

  近日,山西省局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的通知》,大力度推进违法行为惩治。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举措。“处罚到人”是“最严厉的处罚”的具体要求,只有处理到人,才能有震慑,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才真正体现“最严格的监管”,必须深刻认识“处罚到人”的重要意义,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狠抓落实。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处罚到人”的具体规定,按照《规定》明确的责任人员范围,认真调查并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禁业限制三个方面,对19种情形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行政法律责任,确保“处罚到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衔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与行政拘留衔接。贯彻落实省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省食安办联合印发的《山西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构建案件线索通报、联合办案、案件信息发布和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衔接机制,形成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合力。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谁处罚、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全面公开食品药品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要求,对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禁业限制等,全面公开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等相关信息。加快推进完善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强化督查督导。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将《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予以考评。进一步强化对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