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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省2018食药安全春风行动圆满收官
发布日期 2018-04-19

安徽省2018食药安全春风行动圆满收官

发布时间:2018-04-19

  安徽省局于2月初至3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2018“食药安全春风行动”。全省系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突出监管重点,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显著成效。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制发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要求全省系统加强组织领导,围绕突出问题,组织风险排查,开展专项整治,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全省系统春风行动信息报送机制,实行周报告制度,加强对行动的调度和推进。省局负责人先后对合肥、亳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等市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相关处室集中力量开展所属监管领域工作督查和抽查。
  二是加强抽检监测,强化风险防控。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省级共抽检食品8类240批次,针对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农药残留等安全性项目进行重点检验,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9.2%。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强化监管工作针对性。建立预警监测值班制度,强化药械不良事件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切实发挥药械安全风险预警的前哨作用。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整治风险。按照食品药品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品种全覆盖的要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全环节、全领域监督检查,同时针对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品种、区域和业态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将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严格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全省系统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9万余家(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835份,立案查处622起,查处不合格食品2.7吨。检查药品重点品种批发企业、疫苗配送企业107家次,限期整改44家;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6502家次,限期整改1171家,立案查处107起,移交公安1起,撤销GSP证书2张,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张;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5501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87份,立案查处3起。
  四是开展科普宣传,推进社会共治。加强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立体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强化社会监督。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行动期间全省共收到各类投诉举报4621 件(符合受理条件3353 件)、咨询2311 件、意见建议25 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反馈。加强科普宣传,每天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辟谣信息,引导科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