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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黑龙江省局印发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8-05-09

黑龙江省局印发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5-09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原总局的决策部署,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保安全、促发展、转作风”的要求,着重做好“七个强化”:
  一是强化“放管服”,完善规范许可准入。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流程,优化审核标准、流程时限、文书档案,做到“少跑、少见、少报”、去繁从简,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许可条件,提高许可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二是强化现场检查,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层级和区域监管责任,将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构建全覆盖监管责任网络。
  三是强化专项治理,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涉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是强化风险管理,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排查风险隐患、列出问题和风险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和解决措施等手段,将风险分级的方法、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具体监管工作之中。
  五是强化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完善省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查员队伍建设,加强检查员培养和使用管理,完善考核培训和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检查员的作用,通过实地检查锻炼队伍。
  六是强化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对市县监管机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全省监管工作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现状和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途径。
  七是强化督导检查,构建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下管一级”和“一事双查”原则,综合运用随机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的方式,对不同层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情况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