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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局印发《2018年度浙江省化妆品 “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5-15

浙江省局印发《2018年度浙江省化妆品 “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15

  为持续推进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工程,全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省份,浙江省局近日印发《2018年度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启动今年“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
  《方案》总结了2017年试点工作经验,按照“以点带面、分类推进、社会共治、客观评价”的原则,探索建立经营和监管分类标准,推进经营领域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规范化妆品主流消费渠道,全力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方案》明确,2018年各地应完成全部创建任务的30%以上,确保全省新创建示范街22条、示范商场220家,示范经营单位2200家以上。鼓励各地一次性确定辖区各县(市、区)纳入创建的主流消费街区(商圈),同步推动治理整顿工作,规范一批,验收一批。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确定本区域内参与示范工程建设的经营街、商场和经营单位,7-11月进行规范治理,11月中旬前组织考核评价。
  “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作为创新化妆品经营领域治理方式的有效载体,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局要求,各地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不断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全面提高我省化妆品经营监管水平,提升公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