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经组织专家审评和现场核查,遴选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机构作为第二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现予公布。
附件:第二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国家药监局
2021年6月9日
| 索引号 | FGWJ-2021-10080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 ||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经组织专家审评和现场核查,遴选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机构作为第二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现予公布。
附件:第二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国家药监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