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加工的后续产品类别如何判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医用棉球、棉签按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医用脱脂纱布块、棉纱垫按Ⅱ类医疗器械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 索引号 | FGWJ-2002-10328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关于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加工的后续产品类别判定的批复 | ||
| 发布日期 | 2002-10-24 |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加工的后续产品类别如何判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医用棉球、棉签按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医用脱脂纱布块、棉纱垫按Ⅱ类医疗器械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