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582号)的安排,根据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的资料,现公布第十三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附件1)。请依照《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注意事项》(附件2)的要求,及时将药品批准文号转发至辖区内相关的药品生产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三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品种目录(暂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
2、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注意事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