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和单位:
我委拟修订缬沙坦药典标准(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一个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联系电话:010-67079556
邮箱地址:zhouyi@chp.org.cn
附件:
缬沙坦公示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8年8月17日
| 索引号 | FGWJ-2018-10082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关于缬沙坦国家标准修订稿的公示 | ||
| 发布日期 | 2018-08-20 | ||
各相关生产企业和单位:
我委拟修订缬沙坦药典标准(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一个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联系电话:010-67079556
邮箱地址:zhouyi@chp.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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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沙坦公示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