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我局对江西科玛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企业正在生产,现场发现9条严重缺陷,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2019年9月24-25日我局曾对该企业监督检查,有6条严重缺陷,企业停产整改,但3月13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经我局确认自行恢复生产。鉴于该企业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不符合法定生产条件和要求,我局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我局确认符合生产条件、要求前不得恢复生产销售。对该企业涉嫌的违法违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特此通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