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监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大对经营企业检查力度,发现销售通告涉及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联系人:周凯 联系电话:028-86785261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5号通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监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大对经营企业检查力度,发现销售通告涉及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联系人:周凯 联系电话:028-86785261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5号通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