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维信电子科大新技术有限公司的以下行为(见下表)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现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成成都维信电子科大新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缺陷限期完成整改。


| 索引号 | JGXX-2016-10050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对成都维信电子科大新技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 ||
| 发布日期 | 2016-04-07 | ||
成都维信电子科大新技术有限公司的以下行为(见下表)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现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成成都维信电子科大新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缺陷限期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