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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安徽广和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 2015-04-17

对安徽广和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15-04-17

  2015年3月28日至4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安徽广和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管理混乱。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车间清洁不彻底,生产设备无清洁状态标识;部分饮片无货位卡标示,个别批次饮片未集中存放;未设立原药材阴凉库,枸杞等药材未按规定阴凉保存;未将检验不合格的蜜旋覆花及蜂蜜存放到不合格品库。

  2.生产检验记录造假。该企业销售的炒白芍(批号140506)、炒杜仲(批号140507)、牵牛子(批号131128)、盐女贞子(批号140710)均无批生产记录,部分产品检验记录缺失。 

  向深圳市佛海中药材有限公司出具大量的出厂检验报告书,无对应的生产记录和仪器使用记录,涉嫌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为他人非法制售中药饮片提供便利。

  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及药品GMP相关规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收回其药品GMP证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相关产品,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