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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 2015-06-17

关于对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15-06-17

  2015年5月8日至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一、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未按药品标准规定生产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根据批准的生产工艺,该企业应当使用新鲜小牛血或小牛血清为原料,经过醇沉、离心、浓缩后制成小牛血浓缩液,再经过超滤或透析、灌装等步骤制成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但该企业直接外购在未经许可场地生产的小牛血浓缩液投料生产。

  为逃避检查,该企业编造了自行生产小牛血浓缩液的相关记录,但与实际情况不符。小牛血浓缩液批记录显示的投料量总和超出反应罐的实际标示容积。每批投料量为1100升小牛血,变性反应需加入纯化水1100升,加95%乙醇4400升,上述物料的体积合计6600升,但该企业生化原料药车间的变性反应罐的标示容积仅为6300升。生化原料车间乙醇回收塔设备的使用记录显示,该企业于检查前一天对批号为1522051的小牛血浓缩液进行乙醇回收,如自行生产,需加入95%乙醇的数量为3600公斤,回收数量应在1800公斤左右,而现场仅有800公斤左右。

  二、通过对其外购小牛血浓缩液生产单位沈阳市于洪区顺涛牛杂经销处进行延伸检查发现,该经销处冷库存放有塑料桶装的红色液体和动物脏器,外包装无任何标识;加工场所有两台反应罐,两台储罐,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没有任何标识和记录,卫生环境差。

  该企业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及药品GMP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相关产品,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