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益民医药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四条规定,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日
| 索引号 | JGXX-2016-10042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
| 发布日期 | 2016-03-17 | ||
河北益民医药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四条规定,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