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药品GMP证书到期后继续违法生产药品。该企业合剂的《药品GMP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6月9日,到期后在未通过认证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生产了9个批次香榆胃舒合剂(批号150706、150711、150713、150804、150901、150902、150903、151104、151105)。 二、更改部分产品批号。企业挑选未漏液的退货产品进行重新包装,将香榆胃舒合剂150901、150902、150903等三个批次退货产品更改为151104、151105等两个生产批号进行销售。 三、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物料记录等涉嫌造假。在穿心莲饮片“预处理工序记录”和“提取、浓缩工序生产记录”中,操作人员覃某的签名字样出现3种完全不同的笔迹,造假痕迹明显。 该企业不具备乳香、太子参、穿心莲三种药材全检条件,但企业检验报告书均显示进行了全检。乳香未购入做鉴别(2)所需的对照品,也不具备含量测定所需的气象色谱仪;太子参现场未见检验用对照品,也无对照品的购入、使用记录,其含量测定图谱存在一图多用的现象;穿心莲现场未见检验用对照品,也无对照品的发放记录,其含量测定图谱同样存在一图多用的现象。该企业化验室主任周某于2015年2月26日入职,但乳香20150210批次的《原药材检验报告书》的复核人为周某,签发日期为2015年2月13日,时间上明显不符。 四、涉嫌偷工减料。该企业提供的财务发票显示,相关药材的购入量与药材入库量、生产投料量相差较大。如2014年至2015年生产大败毒胶囊按处方计算应投料乳香1313.8公斤、蜈蚣653.45公斤、全蝎192.1公斤,而企业实际购买乳香447公斤、蜈蚣388公斤、全蝎136.2公斤。 五、物料管理混乱。该企业提取车间二层仓库存放野菊花、黄柏、芒硝、乳香、蒲公英、金银花、穿心莲等多种中药材,部分中药材包装袋已破损,地面上洒落大量的药材,所有物料均无相应的货位卡,物料标识上均没有产地、来源、进货日期、检验状态等信息。 该企业包材仓库内部分品种内包装和标签说明书账、卡、物数据严重不符。大败毒胶囊小盒(批号:20150803),实物数为10万盒,货位卡登记数为25.15万盒,包材明细账目数为6455盒;消炎止咳片小盒(批号:20110703)实物数为126000盒,货位卡登记数为60507盒,包材明细账目数为265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