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NFX20170005
企业名称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张文清 | |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豫20150235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400750726089E(1-1) | |
企业负责人 | 张文清 | 质量负责人 | 刘瑞玲 | |
生产负责人 | 刘长军 | 质量受权人 | 刘瑞玲 | |
生产地址 | 商丘市民主路43号 | |||
检查日期 | 2017年1月13-15日 | |||
检查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中心 | |||
事由 | 抽样检验 | |||
检查发现问题 | ||||
一、涉嫌未按规定制法生产清热解毒片 二、涉嫌编造物料台账 三、其他。记录管理混乱,质量受权人、生产部经理办公室均存放2015年、2016年清热解毒片批生产记录,缺失成品放行单;生产管理混乱,已拆卸的废弃生产设备堆放在前处理车间、炮制车间过道内;废弃物料未按规定及时清理,防风通圣丸、氨咖黄敏胶囊、小活络片废弃物存放于仓库边;炮制车间地面积水、墙面发霉,炒药机操作间缺少有效防止蚊虫进入的设施。 | ||||
处理措施 |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GMP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回该企业片剂的《药品GMP证书》,在商丘市局前期已开展立案调查的基础上,监督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采取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进一步调查处理。 | ||||
发布日期 | 2017年3月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