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庆市2017年监督抽检化妆品不合格(第三批)的通告
2017年,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重庆市组织开展的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标示名称为“百草堂™雪莲肌底液”等4批次产品不合格(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应对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立案调查,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来源,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生产地所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供货商在本市范围内的还应同时通报供货商所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查处结果于2018年1月23日前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二、各区县经营上述非法产品的商业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地下架封存情况,由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两江新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23日前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三、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非法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4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第三批)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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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示产品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地址 | 被采样单位名称 | 被采样单位地址 | 包装规格 | 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 | 标称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文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规定 | 备注 |
1 | 百草堂™雪莲肌底液 | 广州洪泽化妆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五社西岭工业区41号 | 重庆市美艳化妆品店 | 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正街8号 | 35ml/瓶/盒 | 2020年11月06日 | 2010卫妆准字29-XK-3344号 | 氯倍他索丙酸酯 | 31μg/g | 不得检出 | |
2 | 佰芙靓祛斑霜 | 鞍山市红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 鞍山市红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 金利大药房合川区其鼎药房 | 合川区书院路283号 | 20g/瓶/盒 | 20170607 | 国妆特字G20151675 | 氯倍他索丙酸酯 | 5.7μg/g | 不得检出 | |
3 | 膜境蜗牛面膜 | 央丰(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宝园七路333号 | 永川区叶子百货经营部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办事处汇龙大道313号 | 80g/盒 | 20160621 | (2006)卫妆准字06-XK-0018号 | 氯倍他索丙酸酯 | 109μg/g | 不得检出 | |
4 | 吉维宝贝·维生素B叶酸保湿乳 | 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东兴工业区B区 | 重庆锜苑商贸有限公司 | 重庆市武隆区巷口镇白杨路6号五龙商都负一层商场 | 100mL/瓶×1瓶/盒 | 批号:DGFAE/有效日期:20190322 | 卫妆准字29-XK-2564号 | 菌落总数 | 2300 CFU/g | ≤1000 CFU/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