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2021年甘肃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全省发用类产品(宣称去屑类产品)、婴幼儿和儿童洗浴护肤类产品、粉状彩妆类产品、眼部化妆品(眼霜、眼部精华)等4大类产品进行监督抽验,现将完成检验的洗发护发类53批次、洗浴类60批(其中婴幼儿洗浴护肤类58批次)、粉状彩妆类56批次、眼霜类34批次、眼部彩妆类14批次、防晒类4批次共计221批次检验结果予以公告。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以上221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