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化妆品使用安全有效,现将2016年宁夏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公告的不合格化妆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附表:2016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0日
序号 | 样品名称 | 样品类别 | 规格 | 批号/有效期标识 |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备案号) |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 被采样单位 | 检验机构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1 | 果酸烫发薰衣草香氛(鹏美烫发液) | 烫发类 | 1.0L*2/盒 | 2018/07/29 | XK16-1088447 GD.FDA(2009) 国妆特字: G20110454 | 广州市鹏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下新村麦松头工业区自编2号 | 中卫市新世纪美容美发用品总汇 | 宁夏药检所 | pH值 | 10.0 | pH值标准规定:pH值7-9.5)) |
2 | BK养护系列功能油—护甲底油 | 指甲油产品(涂彩类) | 18ml/支 | 20150706/NO:8122 | 卫妆准字(2001)08-XK-0020 | 金华市东方秀日化有限公司/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468号 | 宁夏同心县慧子美妆城 | 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宁夏药检所 | 甲醇 | 11056mg/kg | 甲醇的标准规定:≤2000mg/k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