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结果的通告(2019年第4期)

文章来源: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3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37号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省药监局近期组织对1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雅美化妆品(潍坊)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基本符合要求

雅美化妆品(潍坊)有限公司、山东绿美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菲妮科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东元科技有限公司、博德生物技术(德州)有限公司、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六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健康海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山东仁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美高斯麦化妆品有限公司、山东美貌制药有限公司、济南惠农玫瑰花精油有限公司、济南豪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基本符合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药监局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企业整改到位,确保企业日常生产持续合规。企业整改复查情况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局12月31日前报送省药监局。

二、做好对长期停产企业山东昌裕集团宝乐来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山东昌裕集团宝乐来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缔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省局已安排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前,须向省药监局报告,并经省药监局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