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涉及染发类、护肤类、香水类、美白祛斑类、面膜类、防晒类、眼霜等7类化妆品。经检验,发现检验项目符合规定622批次,不合格32批次。详细信息见附件。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生产企业涉及外省的,已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化妆品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2:化妆品抽检产品的合格信息.xls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