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支持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发布。
附件: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14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41号公告附件 .doc
| 索引号 | FGWJ-2020-10001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试行)的公告(2020年第41号) | ||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支持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发布。
附件: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14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41号公告附件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