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安排,2017年1至3月,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抽检12家药品生产企业、45家药品经营企业和21家医疗机构的 308个品种共384批次药品,不合格2批次。现将2017年第一期药品抽验情况予以通告。
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所涉及的相关单位予以查处,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对经核实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或无明确购进渠道的药品,应追根溯源,彻查问题药品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