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中成药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窍鼻炎片(批号20161003)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经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批号151106)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限度;经平舆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母草颗粒(批号161104)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溶化性(详见附件)。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一、经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窍鼻炎片(批号20161003)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经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批号151106)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限度;经平舆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母草颗粒(批号161104)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溶化性(详见附件)。
附件:3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2017年10月24日
3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 序号 |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 | 药品规格 | 生产批号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名称 |
| 1 | 通窍鼻炎片 | 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 | 每基片重0.3克 | 20161003 | 开发区金河办事处东高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2 | 板蓝根颗粒 | 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 每袋装10g | 151106 | 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 | 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 | 不符合规定 | 微生物限度 | 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3 | 益母草颗粒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每袋装15g | 161104 | 平舆县圣光华泰医药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溶化性 | 平舆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