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亳州市豪门饮片(颗粒)制药厂等3家单位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亳州市豪门饮片(颗粒)制药厂生产的厚朴(批号0161118R)、通草(批号0170215R)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为含量、性状。经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南百缘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补骨脂(批号1604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经光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木香顺气丸(批号1604122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装量差异。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6日
附件
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
序号 |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产地 |
药品规格 |
生产批号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名称 |
|
1 |
厚朴 |
安徽亳州市豪门饮片(颗粒)制药厂 |
/ |
0161118R |
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卫生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含量 |
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2 |
通草 |
安徽亳州市豪门饮片(颗粒)制药厂 |
/ |
0170215R |
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卫生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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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补骨脂 |
河南百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 |
160401 |
国药控股林州有限公司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含量 |
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4 |
木香顺气丸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每50粒重3克 |
16041221 |
槐店乡王南洼村卫生室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装量差异 |
光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