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聚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生产的9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聚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前胡(批号171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标示为安徽广和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炒僵蚕(批号171024)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总灰分;标示为合肥众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批号20170802)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装量差异。经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汇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炒王不留行(批号170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经南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北燕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批号171001CP13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经清丰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省神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开灵注射液(批号分别为17120501、18020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可见异物。经内乡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南阳市方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沪地龙(批号170116)、海金沙(批号151104)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总灰分。
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9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
9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
序号 |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单位名称 |
药品规格 |
生产批号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名称 |
|
1 |
前胡 |
安徽聚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
171101 |
濮阳市中医医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含量 |
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2 |
炒僵蚕 |
安徽广和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171024 |
濮阳市人民医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总灰分 |
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3 |
诺氟沙星胶囊 |
合肥众联制药有限公司 |
0.1g |
20170802 |
濮阳市好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好心人大药房金堤路店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
不符合规定 |
装量差异 |
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4 |
炒王不留行 |
安徽汇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
170101 |
栾川县中医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水分 |
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
5 |
红花 |
河北燕兴药业有限公司 |
/ |
171001CP131 |
南乐县兴华路鑫源大药房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水分 |
南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6 |
清开灵注射液 |
河南省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每支装2ml |
17120501 |
濮阳市华中医药有限公司瓦屋头药店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可见异物 |
清丰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
|
7 |
清开灵注射液 |
河南省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每支装2ml |
18020101 |
瓦屋头镇小集村卫生所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可见异物 |
清丰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
|
8 |
沪地龙 |
南阳市方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
170116 |
内乡县瓦亭镇卫生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总灰分 |
内乡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
|
9 |
海金沙 |
南阳市方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
151104 |
内乡县瓦亭镇卫生院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总灰分 |
内乡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