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经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你公司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情况,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收回你公司《药品GMP证书》(编号:LN20150045)。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
| 索引号 | JGXX-2020-10001 | 主题分类 | 监管信息 / 监督抽检信息 |
| 标题 |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 ||
| 发布日期 | 2017-12-12 | ||
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经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你公司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情况,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收回你公司《药品GMP证书》(编号:LN20150045)。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