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人工晶状体临床试验指导原则》《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用于角膜制瓣的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人工晶状体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3.用于角膜制瓣的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19年3月18日
| 索引号 | JGXX-2020-1823 | 主题分类 | 监管信息 / 药品注册信息 |
| 标题 | 关于发布人工晶状体等3项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的通告(2019年 第13号) | ||
| 发布日期 | 2019-03-20 | ||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人工晶状体临床试验指导原则》《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用于角膜制瓣的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人工晶状体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3.用于角膜制瓣的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