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及有关规定,经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委员审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对以下2家企业生产的2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月24日
| 索引号 | JGXX-2020-1914 | 主题分类 | 监管信息 / 中药保护品种 |
| 标题 | 中药保护品种公告(延长保护期第1号)(2019年第5号) | ||
| 发布日期 | 2019-01-29 | ||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及有关规定,经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委员审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对以下2家企业生产的2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保护: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