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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WJ-2002-10067
主题分类
标题
有关单位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是否要进行健康检查?
发布日期
2002-01-08
有关单位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是否要进行健康检查?
发布时间:2002-01-08
答: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