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GWJ-2002-10113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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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用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如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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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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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08 |
用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02-01-08
答: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