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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WJ-2002-10068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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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其价格如何制定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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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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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08 |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其价格如何制定和执行?
发布时间:2002-01-08
答: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做到质价相符,消除虚高价格,保护用药者的正当利益。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提高价格。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如实提供药品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拒报、虚报、瞒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