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分类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分类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8年1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88330729
电子邮箱:hzpc@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分类规范(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分类规范》起草说明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9日
| 索引号 | FGWJ-2018-10007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化妆品分类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 | ||
| 发布日期 | 2018-01-17 | ||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分类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分类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8年1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88330729
电子邮箱:hzpc@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分类规范(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分类规范》起草说明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