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按照“统一指挥、早期介入、随到随审、科学审批”的原则和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要求,在已批准4家企业4个产品基础上,再次批准2家企业2个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产品。进一步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供给能力,全力服务疫情防控需要。
国家药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相应产品应急审批工作。
| 索引号 | XZXK-2020-10015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国家药监局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应急审批 | ||
| 发布日期 | 2020-01-28 | ||
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按照“统一指挥、早期介入、随到随审、科学审批”的原则和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要求,在已批准4家企业4个产品基础上,再次批准2家企业2个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产品。进一步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供给能力,全力服务疫情防控需要。
国家药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相应产品应急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