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警示语涉及药品安全性信息或者根据国家局药品增加的,可否不再由国家局审批

发布时间:2007-04-05

解释: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增加警示语,涉及药品安全信息的由省局审批;根据国家局要求增加警示语的,报送省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