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检查指导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情况。
据悉,内蒙古没有防护服、口罩、测温枪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疫情防控用品供应严重不足。督导组强调,批发企业、连锁总部在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保障方面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批发企业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尽快组织调配货源,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同时,要求企业在特殊时期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万无一失。
检查中,督导组特别叮嘱企业针对药械配送工作流动性强的特点,要切实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发生人员被传染的现象。
督导组还对各企业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服、口罩、测温枪等紧缺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调研,并表示对企业提出的通关、物流、运输等方面困难和问题,将尽快向有关领导汇报、与有关部门协调,寻求解决办法,全力推动解决。
据了解,就在同一天,自治区药监局出动28人,组成四个检查组,奔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15家连锁及单体药店,开展防控疫情药品医疗器械及消杀产品督查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内蒙古华夫药店有限公司(回民区)、金桥开发区东吉轩药店(赛罕区)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现场移交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并要求作进一步核查处理,最终处理结果尽快逐级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