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分类管理建立高效监管体系、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奠定了法治基础,提供了坚强保障,对适应新时代化妆品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期待,推进我国化妆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时代意义。
《条例》出台,距离《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发布已经过去30余年。30年,岁月如梭;30年,沧海桑田。30年间,化妆品已经由奢侈品变为落户寻常百姓家,化妆品产业经历了从小到大、从简单粗放到集团化经营的变化,我国一跃成为全世界第二大化妆品消费市场。业界要求修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呼声也随之日益高涨。民之所呼,政之所向。自2015年启动修订,到《条例》面世,历经广泛调研、反复研究和多次修改,八十条、近一万三千字,《条例》既诉说着药品监管部门的担当,又彰显着药品监管部门的智慧,并无不体现着药品监管部门守卫人民群众用妆安全的殷殷真情。
以担当姿态鼓励创新发展。化妆品直接施用于人体,其安全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面对业界追求创新、要求“松绑”的呼声,是拒绝变通,还是迎合业界唯要求是从?答案都不是,药品监管部门以担当的姿态作出了全新的决断——创新监管方式。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面对长久以来业界针对化妆品创新的呼声以及对我国特色植物资源研究的需求,《条例》旗帜鲜明地提出支持化妆品创新,明确提出鼓励发扬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针对作为化妆品创新源头的化妆品原料管理,《条例》创造性地提出按照风险等级,对具有较高风险的新原料和其他新原料分别实施注册和备案管理,对已使用原料实行目录管理,并设置禁用原料目录,引导行业有所为、有所不为。面对这一创造性举措,业界纷纷点赞,称其兼顾确保人民群众用妆安全底线和业界创新发展高线,翻开了化妆品创新发展的崭新篇章。除此之外,《条例》还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从法律高度明确了注册、备案的资料要求、办理时限,简化备案程序,规定通过在线政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有效避免实践中变相审批。刀刃向内,大道至简,药监人正以勇敢担当的姿态,展现着化妆品监管为行业为人民的坚守。
以全程管控推动监管科学。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向前,人民群众对美的需求也在不断升级,化妆品的科技属性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其时尚属性也不容忽视。化妆品到底该怎么管?从全生命周期监管,从化妆品科学本性监管——《条例》为化妆品监管指引了方向。宣称功效的化妆品是否真的确有其效?应如何证明化妆品确有宣称功效?面对这一疑问,《条例》给出了答案——进行功效评价,并明确要求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评价负责,要求用证据和事实说话。从上市前功效评价到上市后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从生产过程全程管控到经营环节全程留痕,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到加强信息公开和信用惩戒,《条例》重塑了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体制,严管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压实从业人员的责任担当。有担当才有发展,有为才有位,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担当也必将收获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消费体验,化妆品事业也必将收获人民群众更加深入的支持。
以严宽结合守护安全底线。《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从人民群众用妆安全出发,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细化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有过必有罚、过罚相当。加大处罚力度,综合运用没收财物、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等处罚措施,全面大幅提高罚款数额,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增加“处罚到人”的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最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5倍的罚款,禁止其5年直至终身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旗帜鲜明地提出,明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典治乱,面对违法行为毫不手软,《条例》彰显着化妆品监管的态度——化妆品安全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对违法行为绝不手软的基础上,《条例》还充分考虑法规操作层面的可执行性。例如,《条例》将特殊化妆品分类由此前的9类调整为“5+1”类,并对调整分类设置了5年的过渡期。对牙膏的监管,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并延续了现行的按照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相关功效的管理模式。业界纷纷点赞,称其周全严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实施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要先行。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必须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当好人民群众贴心人,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用妆、依法维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条例》的出台标定了化妆品监管全新的起点,药监人要胼手胝足,夙兴夜寐,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为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奋力开创依法行政、监管为民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