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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安排的公告(第171号)(废止)
发布日期 2016-05-04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安排的公告(第171号)(废止)

发布时间:2016-05-04

  为满足行政相对人对食品药品相关法规、技术审评咨询需求,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业务司、技术审评机构咨询服务安排公告如下:

单位

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

咨询范围

食监一司

现场咨询

每周五上午9:00-11:30

特殊食品法规

食监三司

电话咨询(010-88330535、88330505)

工作日

保健食品法规

器械注册司

现场咨询

每周四上午9:00-11:30

医疗器械法规

中保委

现场咨询

每周二下午13:00-16:00

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审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