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17年4月2日—4月4日清明节放假,4月1日(星期六)全天对外受理。?xml:namespace>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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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GGTG-2017-10325 | 主题分类 | |
| 标题 | 关于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185号) | ||
| 发布日期 | 2017-03-21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17年4月2日—4月4日清明节放假,4月1日(星期六)全天对外受理。?xml:namespace>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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