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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调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服务时间的公告(第235号)【废止】
发布日期 2019-03-22

关于调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服务时间的公告(第235号)【废止】

发布时间:2019-03-22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受理服务效能,方便行政相对人,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延长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咨询服务安排


(一)现场咨询安排



咨询部门

咨询时间

咨询内容

中保委

周二13:00-16:30

化妆品、保健食品技术审评

药审中心

周三9:00-11:30、13:00-16:30

药品技术审评

器械注册司

周四9:00-11:30

医疗器械法规

器审中心

周五13:00-16:30

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

(具体咨询内容、咨询部门安排详见大厅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电话咨询安排



咨询内容

咨询部门

咨询时间

9:00-11:30

13:00-16:30

咨询电话

(区号010)

进口药品受理咨询

药审中心

周一、二

88331793

医疗器械受理咨询

器审中心

周三、四

88331776

化妆品受理咨询

中保委

周二下午

88331732

保健食品、中药保护品种受理咨询

周四全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受理咨询

周二上午

GCP、GLP、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受理咨询

核查中心

周一、二

88331781

制证送达咨询

受理和举报中心

周一、二、四全天,

周三、五上午

88331837、88331838

大厅服务保障、投诉建议咨询

88331866

药品行政许可事项缴费咨询

88331734

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事项缴费咨询

88331735



二、取号时间安排


(一)业务办理:周一、二、四8:30-11:30,13:00-16:30;周三、五为8:30-11:30。


(二)现场咨询:8:30-11:30,13:00-16:30。


(三)网约业务取号事宜见http://www.nmpa.gov.cn/zwfw/zwfwgggs/tzgg/20170713084601596.html。


三、窗口对外服务时间安排


工作日9:00-11:30,13:00-16:30(周三、五下午仅提供现场咨询)。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