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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调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安排的公告(第245号)【废止】
发布日期 2019-08-01

关于调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安排的公告(第245号)【废止】

发布时间:2019-08-01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提升行政受理咨询效能,方便行政相对人,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对大厅现场咨询及电话咨询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咨询安排

咨询部门

咨询时间

咨询内容

中检院

周二13:00-16:30

化妆品技术审评

药审中心

周三9:00-11:30、13:00-16:30

药品技术审评

器械注册司

周四9:00-11:30

医疗器械法规

器审中心

周五13:00-16:30

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

(具体咨询内容、咨询部门安排详见大厅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电话咨询安排

咨询内容

咨询部门

咨询时间

9:00~11:30

13:00~16:30

咨询电话

(区号010)

药品受理咨询

药审中心

周一、二全天

88331793

医疗器械受理咨询

器审中心

周三、四全天

88331776

化妆品受理咨询

中检院

周二、四全天

88331701

GLP、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受理咨询

核查中心

周一、二全天

88331781

制证送达咨询

受理和举报中心

周一、二、四全天,

周三、五上午

88331837(药品制证)

88331838(医疗器械制证)

88331780(化妆品制证)

大厅服务保障、投诉建议咨询

88331866

药品行政许可事项缴费咨询

88331734

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事项缴费咨询

88331735


《关于调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服务时间的公告》(第235号)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