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三批领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批件事宜的公告(第293号)【失效】

发布时间:2021-10-12

  2021年7-9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因申请人地址变更造成邮寄未妥投,以及延续注册、勘误的批件和未及时领取的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撤回、一次性换领批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见附件)。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方便申请人尽快领取批件,请申请人提前通过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可携带原批件、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大厅领取,也可电告邮寄地址并将原批件邮寄至大厅发证处,新批件将通过邮寄方式及时送达。
  联系电话:药品制证送达   010-88331837
       医疗器械制证送达 010-88331838
       化妆品制证送达  010-8833178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3门1层,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1.药品邮寄未妥投批件清单
      药品换领注册批件清单
      药品勘误批件清单
     2.医疗器械邮寄未妥投批件清单
      医疗器械延续注册批件清单
      医疗器械勘误批件清单
     3.化妆品邮寄未妥投批件清单
      化妆品延续产品清单
      化妆品纠错产品清单
      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清单
      化妆品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清单
      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一次性换领批件清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药品批件清单.xlsx

附件2:医疗器械批件清单.xlsx

附件3:化妆品批件清单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