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恢复现场服务的公告(第322号)

发布时间:2022-12-30

  根据北京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相关政策,为更便利地服务行政相对人,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3日(周二)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恢复现场服务。

  建议优先采取“网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业务。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请提前登录大厅网上预约系统预约。医疗器械受理前咨询工作暂时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详见第321号公告https://www.nmpa.gov.cn/zwfw/zwfwgggs/tzgg/20221229133620192.html。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大厅服务保障咨询电话:010-8833186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