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WXMXX-2013-10003 主题分类
标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3-04-1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4-19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委托,拟对“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0716-1341YJ220146
  2、招标人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招标人地址: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招标人联系方式:88330665
  3、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内容:第一包 网络及安全系统建设
    第二包 数据库服务器系统建设
    第三包 服务器系统建设
    第四包 存储、备份及容灾系统建设
  5、采购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招标设计、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符合下面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第一包 网络及安全系统建设: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④投标人所提供资质必须为统一法人机构;
    ⑤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则必须获得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投标人所投标的主要货物(见货物需求一览表)的投标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
    ⑥投标人在近三年应至少承接过一个同类型项目(网络或安全集成项目,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附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验收证明等);
    ⑦投标人需在北京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有足够的可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附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分支机构的投标。
   第二包 数据库服务器系统建设: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②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③投标人所提供资质必须为统一法人机构;
    ④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则必须获得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投标人所投标的主要货物(见货物需求一览表)的投标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
    ⑤投标人在近三年应至少承接过一个同类型项目(小型机系统集成项目,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附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验收证明等);
    ⑥投标人需在北京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有足够的可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附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分支机构的投标。
   第三包 服务器系统建设: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②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③投标人所提供资质必须为统一法人机构;
    ④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则必须获得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投标人所投标的主要货物(见货物需求一览表)的投标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
    ⑤投标人在近三年应至少承接过一个同类型项目(服务器系统集成项目或服务器虚拟化项目,金额大于人民币500万元),并附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验收证明等);
    ⑥投标人需在北京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有足够的可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附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分支机构的投标。
   第四包 存储、备份及容灾系统建设: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②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③投标人所提供资质必须为统一法人机构;
    ④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则必须获得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投标人所投标的主要货物(见货物需求一览表)的投标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
    ⑤投标人在近三年应至少承接过一个同类型项目(存储备份系统集成项目,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附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验收证明等);
    ⑥投标人需在北京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有足够的可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附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分支机构的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4月19日起(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若须邮购,须另加人民币100元。
  8、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四层第十会议室
  9、开标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四层第十会议室
  10、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1、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06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方式:李合英 程皓 68494346/25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68494524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