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中药新药优先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绿色通道的建议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和我局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局职能部分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中药新药研发与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
为了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评价标准体系建设,我局在“开放心态、共同参与、凝聚共识”的指导思想引领下,拟就指导原则的制修订工作广泛邀请中医学术界和产业界参与,加快指导原则的制修订工作,及时规范和引领我国中药新药临床开发。此外,中药审评团队还将在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上加快步伐,拟通过与相关学术科研单位合作,积极整合外部专家资源,从中医药特色治疗领域和优势病种方面入手,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疗效评价标准体系。
二、提高中药新药审批效率
人力资源不足是造成中药新药注册审评积压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一问题,我局药审中心采取了各种解决办法,除了内部挖潜外,2016年进行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还通过借调、邀请等方式,积极主动联系了部分知名单位选派中青年业务骨干来中心学习进修,通过社会资源的补充调剂,中药审评积压的情况有望在今年10月之前全部解决,10月后实现中药审评时限的正常化。
三、改革中药新药审评审批制度
《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44号)》和《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230号)出台了一系列药品审评审批改革措施。例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交流,优化创新药的审评审批程序,对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加快审评等。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多种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升中药审评审批水平。
感谢您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8月16日


